上海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1:公平公正怎么保障(二)
2013-10-10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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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篇:
  
三、如何通过制度改革为公平正义护航

  从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07年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再到2008年在全国推开。短短5年时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从无到有、从局部到整体,完成了全覆盖。这项制度改革,使城乡居民享受到了平等的医疗保障,是促进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实例。
  公平正义,从美好理念转化为实践,需要制度的有力保障。近些年来,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也存在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紧建设对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网如何织就?关键还是靠改革。30多年的实践证明,改革是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制度建设的根本途径。既应改革不合时宜的制度,也要把实践中成功的做法制度化,还要探索建立适应未来发展需求的新制度,使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努力。
  一是权利公平。在我国,不论民族、性别、职业、财富等,每个人都应一律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应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完善法律制度体系,保障公民合法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权利,建立健全公民享有和行使权利的体制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重点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不同地区、不同人群都能享受平等“待遇”。完善权利维护和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工资拖欠等群众权益受损的突出问题,确保权利公平的实现。
  二是机会公平。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追求,都渴望平等拥有拼搏奋斗、展现自己的机会。应强化政策保障,拆除制度“篱笆”,取消不合理的准入限制,使尽可能多的人有打拼的舞台。比如,2013年5月国务院出台政策规定,大学生就业不得设置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限制要求。同时搭建更多平台,疏通上升渠道,让人们的创造活力迸发出来,使大家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对那些困难群体,还要给予更多关怀和扶持,避免“无机会群体”出现。
  三是规则公平。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有一套规则来保证运行,而公平正义则应是这套规则的灵魂。一方面,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确保规则公正严明、不偏不倚;另一方面,全社会都应严格按照规则办事,坚决抵制潜规则。比如,我国公务员“逢进必考”的规则,堵上了过去那种凭条子、找关系的门路,“国考”成为人们普遍认可的、体现公平竞争原则的人才选拔方式。数据显示,近3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九成来自非公务员普通家庭。
  维护公平正义,还须反对特权现象。哪里有特权,哪里就有不公。在我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所有公职人员都不得谋求法律和政策规定之外的任何私利和特权。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干部搞特殊、耍特权,比如违规占有多套住房,违规占有公家车辆,以各种形式侵占公共利益、群众利益,明里暗里为子女亲属升官发财奔走,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如果干什么事都要靠关系、搞门道,有背景的就能得到更多照顾,没有背景的再有本事也无法出头,势必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应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公权私用变特权。
  政策传真
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规范签约行为,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现象。
——摘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四、如何用法治守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每个法律人的信仰。”这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厉莉的座右铭。在审理一起保险赔偿案的过程中,她勇敢挑战显失公平的行业规则,不仅使原告赢得了诉讼,更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改了相关条款。她用自己的坚定与执著、果敢与担当,展现了法治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力量。
  人们常说,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这些年来,司法不公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人们的持续关注。“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前门进后门出”的减刑假释等问题,一桩桩、一件件都在拷问着司法的公正性。如果守不住这道防线,就会纵容和放大社会不公,阻断老百姓维护权益的“正道”,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正如一位思想家所说,犯罪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好比污染了水源。如何坚决维护法治的权威、尊严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审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已成为当前必须解决的重要任务。
  以公开促公正。公开透明才能公道公正,暗箱操作则会问题丛生。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要求公开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方面内容,有力促进了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今后将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审判和公开执行制度,推广庭审电视网络直播、网上晒判决书等做法,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司法公正成为人们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东西。
  以完善体制促公正。科学规范的体制和制度,是阻止金钱、权力、人情干扰司法公正的隔离墙。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推出一系列措施,向着“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迈进。下一步的关键,是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改进司法权运行机制,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不断向纵深推进。
  以强队伍促公正。司法队伍头顶天平、手握准绳,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建设一支廉洁正派、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这些年涌现了“柔情的女法官”陈燕萍、“法官妈妈”詹红荔、“全国模范检察官”郑喜兰等一批先进典型,同时也存在少数司法工作人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贪赃枉法,滋生了司法腐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的任务还很重。应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价值理念,注重教育培训和社会实践,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维护公平正义不只是司法部门的事情,全社会都应树立法治理念,增强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各级政府应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广大群众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高学习运用法律的能力,避免在维权的同时违法。社会舆论应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努力防止“权力”伤害“权利”现象的发生。
  实现公平正义是一条很长的路,但前景必然越来越广阔。只要我们大家共同携手,持续努力,不断朝着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迈进,我们每个人也必将赢得属于自己的美好人生。
  权威声音
努力做到每一个案件审理都要实现公正
  周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要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各级法院就是要把每一个案件审理好,尤其是对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些复杂、疑难、敏感案件,各级法院更要审理好。
  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注人民各项权益的保障,通过扎扎实实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相关链接
  1.《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2.《中国梦》《中国梦 我们的梦》《中国梦 我的梦》,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学习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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