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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织工作。现将2016年下半年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笔试成绩合格
本市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另需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工作单位在本市且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持有2013年7月1日前办理的有效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或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有效本市非临时居住证)。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大四)以上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根据教师司函[2016]51号文件精神,华东师范大学自行组织本校在读本专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大四)以上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二、面试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一)面试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下半年面试网上报名时间:12月16日0:00--12月19日16:00。
(二)面试报名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12月16日0:00--12月19日16:00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上海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华师大在读本专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只能选报“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华东师范大学非师范生只能选报“上海考区”。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注1: 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16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参加2016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16年下半年考试合格,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16年下半年之前考试合格的,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此时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第二步: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采集指纹信息,须由考生本人前来。
1.现场确认时间:12月16日、17日、19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4天。
2.现场确认地址:卢湾高级中学(斜土路885号)卢湾教育文体中心一楼。
注2:现场不提供修改信息服务。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外省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本市的社会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未迁至本市的也可报考)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大四)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②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中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印有“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字样的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或研究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作认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大四)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材料同(3)。
(5)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另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3: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回执资料)或社保卡或驾照或军官证或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学历证书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4.采集考生指纹。将指纹输入面试测评系统,用作考生面试签到身份确认。
友情提示:
1.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2.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三)面试费用
上海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四)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17年1月4日—6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三、面试日期
2016年下半年国考面试日期为:2017年1月7日--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科目及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学科。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4.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详见附件。
五、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二)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成无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按照安排从面试题库系统试题组中任选其中一道试题,幼儿园学段面试考生为二选一道试题,计算机打印出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备课时间5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序号 | 幼儿园教师 | 小学教师 | 中学教师 |
面试项目 | 面试项目 | 面试项目 | |
1 | 职业认识 | 职业认识 | 职业认识 |
2 | 心理素质 | 心理素质 | 心理素质 |
3 | 仪表仪态 | 仪表仪态 | 仪表仪态 |
4 | 交流沟通 | 言语表达 | 言语表达 |
5 | 思维品质 | 思维品质 | 思维品质 |
6 | 了解幼儿 | 教学设计 | 教学设计 |
7 | 技能技巧 | 教学实施 | 教学实施 |
8 | 评价与反思 | 教学评价 | 教学评价 |
序号 |
测试 项目 |
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职业 认知 |
5 | 2 | 较强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高度的认同,对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有清楚了解 |
3 |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 | |||
二 |
心理 素质 |
5 | 3 | 活泼、开朗,有自信心 |
2 | 有较强的情绪调节能力 | |||
三 | 仪表仪态 | 5 | 2 | 衣着整洁,仪表得体,符合教师职业特点 |
3 | 行为举止稳重端庄大方,教态自然,肢体表达得当 | |||
四 | 言语表达 | 15 | 8 | 语言清晰,表达准确,语速适宜 |
7 | 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 | |||
五 | 思维品质 | 15 | 3 | 思维缜密,富有条理 |
4 | 迅速地抓住核心要素,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 | |||
4 | 看待问题全面,思维灵活 | |||
4 | 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 |||
六 | 教学设计 | 10 | 4 | 了解课程的目标与要求、准确把握教学内容 |
3 | 能根据学科的特点,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 |||
3 | 教学设计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 |||
七 | 教学实施 | 35 | 6 | 情境创设合理,关注学习动机的激发 |
10 | 教学内容表述和呈现清楚、准确 | |||
4 | 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提出的问题富有启发性 | |||
8 | 板书设计突出主题,层次分明;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 |||
7 | 教学环节安排合理;时间节奏控制恰当;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有效 | |||
八 | 教学评价 | 10 | 5 | 能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 |
5 | 能客观地评价教学效果 |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