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是家庭和谐的基础,更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孝道是中华民族的精髓,孝文化、感恩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传承。一个“孝”字,不仅形塑了中国家庭成员之间的行为规范,更规范了国家的政治社会治理。从中国的孝文化中汲取正面营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弘扬孝文化的正能量,有效消除中国经济社会双转型的不和谐因素,是今日提倡孝道,弘扬孝文化的意义之所在。
应该看到,今日的孝道环境出现了重大变化。“父母在,不远游”“晨昏定省”的古训,对现代人而言,是不可能完成的孝道。数以千万计的留守老人,对今日中国孝道提出了新的要求。未富先老的庞大老龄人口,不可逆转的老龄化趋势,为中国当下和未来的孝道规范提出了紧迫的课题。
对于传统的孝道,我们需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那些指导人们怎样去做人、办事、立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孝道精义,我们固然要坚守。但是,对于诸如“埋儿奉母”“卧冰求鲤”“尝粪忧心”之类的不人道、不文明、不科学,使子女付出沉重代价的愚孝,我们自当扬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则与现实的人口控制政策相抵触。对于传统孝道,我们该继承什么,扬弃什么,需要进行全面检视,甚至是全民大讨论,以形成最广泛的社会共识,取得最大的社会公约数。把形成社会共识的优秀传统孝道编成全民读本,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让传统孝道成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迫在眉睫的急务。
一个更加重要的任务,则是实行制度创新,制定符合现代社会现实,契合未来社会发展趋势的孝道规范。在现代社会,守孝道,行孝道,不能止于公民的个体自觉,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如何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规章,创造出家中行孝,其乐融融;单位倡孝,尽职尽责;社会有孝,安定和谐的局面,需要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动员起最广泛的社会力量。
倡行孝道,需要有切实的社会保障,以确保老龄人口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要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既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也是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老年人曾经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他们退出生产领域并成为消费者以后,除了要从制度上保障他们的生活以外,还要确保他们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使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其他人群同步得到提高。这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老年人的基本权利。把共享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是赋予传统孝道文化活力的逻辑要求,也是实现联合国提出的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社会的重要目标。
倡行孝道,还需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民以吏为师”,既是古训,也是现实要求。中国官员理政、教化的双重职责永远不能忘却。一个连自己生身父母都不孝敬的人,怎么能指望其勤政为民、报效国家。令人欣喜的是,近年来,不断有地方将是否孝顺父母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入党提干的重要条件。这是弘扬孝道文化好的创新之举。干部带了头,就可以号召群众“向我看齐”,就可以发挥出榜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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