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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难啃的骨头——常识击破
——常识快讯---《公司法》修订亮点及解读
上海公务员考试历来常识部分所占比例不小,且是不定项选择题,很多考生的失分都在这个地方,也成为了拉分的模块。
常识这块纪要注重平时的积累,也要关注好身边的发展变化,联系实际,从实践中分析考题:
下面华智老师也总结了身边新考点的变化,大家参考学习。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正案,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已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公司法》的修法大大降低了公司的设立门槛,堪称“史上最低”,同时也减轻了公司设立者的投资负担,便利了公司的市场准入,为推进公司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以下简要对《公司法》的修改亮点进行解读。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
实收资本不再是公司登记的记载事项。股东出资将依照其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进行登记,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缴足认缴的出资后,直接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申请登记即可,不需要进行验资。缴纳注册资本不需开户、验资,程序更为简单。从此之后,公司设立时出资无需会计师验资,设立公司的费用大大减少,除了登记费用外,设立公司基本没什么其他费用。会计事务所的生意大大降低。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即注册资本的大小依然从某个方面决定了这家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可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越大,股东在其认缴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的责任也越大。所以,不能因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就不切实际任意认缴。
二、 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取消
公司不再设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以前要求的3万元、10万元、500万元成为历史,也就是说,现在一元钱也可以注册一家有限公司。可以预见,在今后一定时期,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可能会大量涌现。人们一直习惯于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型公司,这一认知也将会改变。今后是否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公司形式的不同而已,将不再代表公司业务规模或资金实力,更与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关系。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原来主要区别之一是最低注册资本的不同,公司法修订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有限公司为人合性、股份公司为资合性,另外一个区别则是人数不同以及设立方式不同。
但是同时,新《公司法》也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目前主要是证券法对证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商业银行法对设立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有关设立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等。
三、 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限制的取消
新法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这一修改与前述两项的修改,即认缴资本制的确立及最低注册资本制的取消密切相关,属于一脉相承的修改。同时,新《公司法》本次修订取消了货币出资占百分之三十的规定。今后,即使全部使用非货币出资也将不会受到限制,一些有技术背景的创业人士不再需要缴付现金出资而可全部用技术出资或者其他可以评估的实物出资,充分解放了各种生产要素。
四、 登记程序的简化
随着公司登记程序的简化,与此相适应,相关政府部门在修订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2014年2月19日修改后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继正式落地,一元开公司、一址多照、取消前置审批等各项新措施把登记注册开公司门槛降到了史上最低。时隔一年,山东省青岛市催生出了45726余名私企及个体小老板,“自去年3月1日起,新《公司法》已实施一年了,门槛降低了,来注册的个体企业明显增多。” 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张瑞强介绍说,一年来,每天都有不少市民来注册公司,因为手续非常简单,一天最多能成功办理100多家企业的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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