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公务员申论热点:全民守法
2015-03-03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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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原文】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颁布的公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报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深度解析】

  [存在的问题]

  近30年的全民普法在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常识层面成效斐然,但在“用法、守法、敬法”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整个社会需要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把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信仰,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当前的普法模式仍旧偏向于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在普法实践中也普遍存在着形式主义的做法。普法就是“发张卷子、做做样子”,一些地方每年组织一次普法考试,卷子下面就附着标准答案。这样的普法难以产生实效,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

  从普法的主体上看,全民普法还只靠行政推动和部门实施,没有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当前亟须鼓励社会力量、民间组织和企业参与,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搭建全民普法平台。

  在教育体系,法治与教育体系还没有充分结合,法治教育进课堂、进教材方面还有比较远的路要走。

  [案例分析]

  案例一:乡村法治荒漠化

  在广西性侵留守女童案中,玉林市一个村的13岁留守女童小雨(化名),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遭到村里多名中老年人性侵。愤怒的父亲发现真相并报警后,司法介入,最终数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因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获刑。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小雨和父亲却因此遭到了村民的敌视,有村妇称,是小雨主动卖淫,“把老人送进了牢里”。留守女童遭性侵,不但未获同情,反遭村民“敌视”,由此引发舆论对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法治精神沦陷的担忧。

  案例二: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

  两个未成年孩子,何某和莫某一起在某电子游戏室玩游戏,两人因争抢一枚电子币发生争吵,何某争抢不过莫某,且被打了两个耳光,便扬言要捅死莫某。何某离开游戏厅后找到一把牛角刀,随后返回,举刀就朝莫某的头部砍去,但因莫某察觉到了,何某砍了三刀都没有砍中,于是就向莫某的腰部捅了过去,当时莫某就倒在了地上。何某看事不妙,便逃离了现场,被害人莫某被迅速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明星被骗案件

  2007年至2011年1月,王媞伙同朱双双编造虚假身份,声称能买到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房,并在北京市星河湾、公园大道等小区租赁多套房屋冒充待售房屋,骗取杨威、杨云、邹凯、罗雪娟、王丽坤等27人购房款共计人民币5500余万元、港币228万元。

  [原因分析]

  首先,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依法治国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紧密联系,与人们的行为规范紧密联系。从其自身看,包含多个层面、多个领域、多个环节的工作,不仅需要党和政府的努力、执法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推进,需要每一个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亚里士多德的这句名言,再明白不过地说出了全民守法的重要性。大力推进全民守法,努力让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将大大提升各类守法主体学法知法遵法的自觉性,调动各类守法主体用法崇法护法的主动性,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也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全民守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法是规范市场行为、调节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良好的社会秩序不仅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有序流动、物流资金流安全,而且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竞争意识、开拓能力和创造能力。“人人守法、事事依法”的法治环境,有利于化解各类矛盾冲突,降低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一个有活力的稳定社会,必然是一个全民守法的社会。

  再次,全民守法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保证。我国已经迈进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就是社会进入矛盾多发期,甚至社会矛盾有可能相对激化。实践中出现的个别地方治安恶化、上访增加、群体性事件上升等都是这一特点的体现。另外,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失地农民增加、城镇居民就业压力加大等都有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大力推进全民守法,努力让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将有效促进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源头上减少各种矛盾的产生,将有效促进民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将促使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参考对策]

  第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第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第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文章素材】

  [标题示例]

  1、全民守法的关键在普法

  2、转变守法观念 落实全民守法

  3、强化公民意识 培育守法习惯

  [开头示例]

  1、全民守法,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环节,是高扬法治旗帜的基础工程。全民守法,就是要求我们每个公民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不能触碰道德的红线,不能抛弃法律的义务、不能丢掉道德的责任。只有全社会真正学法、懂法、用法,做到全民守法,法治建设才有坚实根基,改革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才有坚强的法治保障。

  2、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十六字方针。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新的法制建设基本原则。在这新的“十六字”方针中,全民守法是基础,而普法教育则是全民守法的重中之重,没有全面的普法教育,全民守法就是水中镜,月中花,只能是一个梦想。全民普法的要求是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知法是基础,懂法是关键,守法是最终目的。

  [结尾示例]

  1、总而言之,领导干部在带头遵守法律并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舆论氛围和正确导向。

  2、法治中国的最终形成,离不开全体公民普遍信仰法治的社会环境。而要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执法和司法人员应秉公执法。然而在实践中,这些早已形成的共识却屡屡遭遇现实的挑战。要真正实现“全民守法”这一目标,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申论范文】

  依法建设 全民守法

  民者,万世之本也。一举一动是否合法,决定着能否建立起全面的法治社会。培育法治文化,让法律深入人民心里,真正实现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市的基础。全社会都要把法治作为行为准则,并转化为自己的信仰,做到真学、真用和真信。

  法治中国建设的三个方面,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都直接与国家机关有关。大家听了,感觉好像法治中国建设只是国家机关的事,和老百姓、和自己关系不大。这完全是误解。不可否认,法治中国建设首先要求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组织带头守法、执法,但单靠或完全靠国家机关不能实现法治。法治中国建设需要每个人、每个组织共同的努力,全民守法是实现法治中国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果像“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依然存在,法治中国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因此,让法治成为每个人的信仰,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由之路。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法律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法国思想家卢梭也曾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要让全社会都把法治作为行为准则,并转化为自己的信仰,要做到真学、真用和真信。

  “真学”要求理解法治精神,掌握相关法律规则。“真学”首先是个人要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去了解法治和法律。事实上,我们每个人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与法律打交道。买东西、到饭店吃饭、乘公共交通,这些日常活动往往与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有关;开车要遵守交通规则,这些又与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有关。因此,法治与法律不是只有从事这一职业,或者发生纠纷了,或者被警察抓了,才会牵涉。“真学”也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公民学习、了解法律创造条件和环境。迄今我国已进行过五次普法,目前正在进行“六五”普法,相关机关应当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寓教于乐地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在社会上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真用”要求在日常行为中践行法治,自觉遵守法律和规则,把自己掌握的法律规则转化和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这既要求我们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也要求自觉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一方面,在个人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如请求警察保护、诉诸法院。另一方面,我们不是只享有权利,同样也负有义务。每个人都应守秩序,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即使行使自己的权利也要依法行使。

  “真信”要求真正信仰法治和法律,相信法治和法律能够成为治理国家、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相信法治能成为公众共同信奉的准则。因此,“真信”是在“真学”、“真用”基础上形成的价值观、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法治和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

  当然,国民的法治观念和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取决于政治、经济、社会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只有通过深化相关改革,真正将法治确立为我们治国理政的基本目标和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国民的法治教育,才能让人们在内心深处建立起对法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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