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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救护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然而,各地时有曝光救护车被堵在路上,导致病人无法得到及时抢救的悲剧。2014年7月14日下午,江苏镇江交警部门现场开出了“不按规定避让救护车”的首张罚单,当事司机被处罚200元记3分。
【标准表述】
[现象分析]
社会车辆不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属于全国范围内的普遍性问题,而由此引发的悲剧也不在少数。毕竟需要出动救护车救助的患者,多数情况下都是遭遇突发状况的危重病人,早一秒被送到医院,就多一分生的希望,而晚一秒被送到医院,就少一分生的希望。所以任何阻挡救护车的行为,都是对他人生命的一种漠视与伤害,在道德上首先就失去高地。
长期以来,对待避让救护车这个问题,我们仍旧处于有法不依的状态,已经颁布的法律成了摆设。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没人把不避让救护车真正当回事。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尤其是随着城市人口和机动车辆的爆发式增长,这一问题已经显得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再不予以规范和整治,将引起更多的矛盾。
[原因分析]
一是不知有法。许多人只是把为救护车让道当成一般性的行车礼貌,并不知道不避让急救车涉嫌违法。
二是陋习使然。受浮躁心态驱使,一些驾驶员面对每一个与己方便的机会都决不放过。
三是法不责众。救护车遭遇堵车,不避让者不乏其人,而且往往呈现你不让我也没法让的相互掣肘情况,法不责众的零成本让人们的避让意识淡漠。
四是道路规划不够合理。有人想让道却无处可让,比如城市交通拥堵严重等。
[意义]
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进行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政府更应该通过这样的罚款,在全社会都产生一种引导和教育的作用,让大家认识到避让救护车的重要性,培养社会成员的避让意识,让避让救护车,为生命让道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一种下意识行为。
[措施]
我国明文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是真正为这些车辆让道的人少之又少。这也说明了相关部门在执法层面上的不足。对此,华智专家总结如下建议:
首先,不仅仅要赋予救护车特权,对于能让而不让行的车主应该严厉处置,处罚要落到实处,确保伤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其次,增强大众的道德意识,对生命应抱有敬畏之心,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车辆避让意识。只有大家都实实在在地做到了,生命通道才能真正地畅通无阻。
再者,医院应和交通部门合作,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使用警车开道等方式将伤者送往医院。
最后,应在驾照考核期间把如何避让救护车辆这一问题纳入考核范围,让驾驶人从一开始就养成这种习惯与意识,不让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