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3年前,“郭美美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公信力、透明度的非议。随后,对公益组织的质疑事件层出不穷。从李亚鹏的嫣然天使基金到崔永元的公益事业,再到对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壹基金)芦山地震捐款使用速度的质疑,公众的注意力一次次被吸引到公益行业,越来越多的质疑对准了慈善组织。日前,在由凤凰公益频道和安平公共传播基金联合举办的正益论沙龙现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突然质疑壹基金账目管理混乱、涉及利益输送,追问“钱去哪儿了”。现场并无壹基金的工作人员回答,但在参加沙龙的专家看来,判断利益输送时,要看相关方是否有关联性、交易是否必然发生、利益相关方在公益慈善组织决策过程中是否回避。
如何看待管理费问题
公益慈善组织圈子里有个有意思的现象,从2011年开始,每年都有公益组织被质疑,大家都在猜,谁会是下一个被质疑者。在希望工程发起人、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徐永光看来,公众对慈善组织的质疑可以分为四种。第一是对公益组织违反法律的质疑;第二是对公益组织违反行业规定的质疑;第三是对公益组织突破道德底线的质疑;第四是对公益组织一些做法持不同意见。这四种质疑程度依次递减,“往往第一种质疑最强烈”。
徐永光举了个例子,《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金会从捐赠资金中列支的管理费用不得超过10%。“一些人并不能理解基金会为啥要拿走10%的管理费,这不是雁过拔毛吗?我们的捐款怎么不能全都用在受助人的身上呢?”徐永光说,“其实这涉及到对于一些公益常识的理解。”中国扶贫基金会有个很知名的公益项目——爱心包裹,捐款人捐100元,项目组织者将给贫困地区和灾区的小学生买一个书包。书包里有作业本、彩笔、铅笔等够孩子们使用一年的学习用品。这个书包在采购、邮寄等中间环节,大约需要消耗掉20元,相当于捐款人捐出的100元里的20%,作为管理费支出,这是刚性的、必须要产生的费用。但是,如果孩子们自己在市场上购买这些学习用品,可能需要花180元。“也就是说,100元捐款在整个流程中消耗掉了20%,但是孩子们拿到的书包里的学习用品价值180元。运用公益慈善组织专业的操作方法,规模化地发放这些包裹,提升了慈善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地提取管理费用并非是一些公众理解的挪用善款。”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一直以来的观点是,一些公众不太了解一些公益慈善的基本常识,导致只要有人质疑公益慈善组织,马上就能“一呼百应”。王振耀说,比如4月底壹基金被指“受捐多、花钱拖”的问题,主要与民众不了解救灾捐赠的花钱进度有关。2008年之后,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基金会必须引进新的财会制度。根据捐款不同,有两块项目分得很清楚,一个叫“限定性捐赠”,一个叫“非限定性捐赠”,过去叫“定向”和“不定向”。所谓“限定性捐赠”,就是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一年可能花100%,也可能只花1%,但一般不可能一年就把钱全部花出去。从操作层面上讲,“非限定性捐赠”往往受《基金会条例》管理多一些,即“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而“限定性捐赠”往往受《公益事业捐赠法》管理多一些,遵守的是全世界通用的“尊重捐赠人意愿”原则。
“道德绑架”、以权谋捐令人担忧
“公益这个领域很有意思,似乎每个人都可以进入,每个人都可以讲上几句,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也有一些人通过这样的参与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我们发现,质疑公益慈善组织的代价特别小。”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说。2011年中国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徐永光就在很多场合呼吁,公众不要对公益慈善组织进行“道德绑架”。“不少人认为,公益组织既然是非营利的,你们就应该做苦行僧,拿很低的薪酬,这种道德绑架让这个行业发展非常困难。”徐永光说,“吸引人才就应该付出与之贡献相适应的报酬,但是社会道德绑架让公益组织很难吸引到人才,这是应该纠正的。”慈善组织频遭质疑也有自身原因。慈善部门吸引资源不像政府一样具有行政手段,也没有市场的激励机制,它依靠组织本身的品格魅力,所以有一些公益组织不断宣传自己零成本运作,以此来赢得公众的支持;有一些组织宣传自己如何关心受益人,于无形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这又符合了公众的期待,给慈善行业戴上光环。
“这样,行业一旦出现某些不好的事情,公众就会变得很愤怒。特别是突然发现慈善行业有道德瑕疵的时候,公众的愤怒可能会更强烈,因为觉得美好的词汇都被它玷污了,这是符合心理学的。”金锦萍说。徐永光同意这种观点,“公益行业被视为最后一块净土,公众的期望值很高,甚至会苛求。做公益就得要喝西北风,不需要工资,这是不现实的。真如此,这个行业会让大多数人望而却步。没有专业人才,缺乏专业化运作,这个行业是不可能发展的。”对于在道德方面的质疑,徐永光认为,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告诉他们哪些质疑是对的,哪些质疑是错的。“我觉得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有些质疑是错的,大家并不知道;有些质疑是对的,但缺乏最后的交代。这样的话就变得良莠不分,到底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公众并不清楚。”在徐永光看来,质疑是常态,一直都会有,关键是有了质疑以后该怎么办。
徐永光表示,目前我国公益慈善行业本身存在的问题也是其频遭质疑的导火索。“我国公益慈善行业发展了30多年,一开始有很强的政府背景,后来慢慢开放空间,建立了一些政府背景逐渐弱化的基金会、慈善会,公众有机会参与公共事务,这本是公益慈善逐步走向民间化、回归民间的一大进步。”徐永光说,“但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时候是倒退的。”他提到了“以权谋捐”的问题——“慈善风暴”刮起,一些地方政府用权力把慈善资源拿到自己手里。这成了政府的‘第二税源’,这叫‘苛捐杂税’”。一些地方政府用行政手段刮“慈善风暴”,向企业和个人强行摊派捐款的做法,是对慈善事业的破坏。徐永光举了个例子,某省的一个县,2010年春节,县党、政、人大、政协四套班子齐出动,趁着年关给煤老板设宴,一举拿下“捐款”13亿元。“经验”传到邻近的县里,即升级为“百亿慈善公益金计划”。邻县也有一批身家上亿元的煤老板。县委、县政府称:本县的现状是财政富老百姓不富,少数人富多数人不富,有资源的乡镇富黄河沿岸仍不富。必须有“共享式发展”思路。
于是,县委、县政府发出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三大慈善公益金筹集倡议书》,并成立“公益金筹集运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和39位党政部门一把手分别出任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目标是在“十二五”期间募集“三大慈善公益金”100亿元。“这种以权谋捐从本质上讲,是公权力对于私人财产权的侵犯,它绑架民意伤害爱心,这种慈善乱象是官民不分的慈善体系惹的祸。”徐永光表示,这一顽疾也让公众对慈善产生距离感和不信任感。”
一旦政府、企业或者公益慈善组织在面临某种危机时,公众容易陷入一种非理性状态。“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没有建立起信任。当面对质疑的时候,很多组织要告诉公众真相,但是问题是公益组织口中的真相,公众相不相信。”关键点传播集团董事长、危机管理专家游昌乔表示,“建立信任非常关键。怎么建立信任,就是把我们的品牌形象塑造好,把公益最好的那一面展现出来,但不能过度包装作假。”
立法滞后于现实
当公益组织被“污名化”时,大多数当事人往往选择了忽略,坚信民众不会无理取闹,至事情发展的态势往往无法控制。专家们都认为,对不同的质疑可以采取不同的回应方式。面对一个从理性、发展的角度提出的质疑,公益组织可以坦诚地交流;如果是恶意诽谤,应该走法律程序。但公益人面对一些无理质疑时,总是认为清者自清。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起诉向慈善组织“泼污水”的人?这是很多人的疑问,从事公益制度、法律研究的金锦萍认为,一方面走司法程序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另一方面,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会使公益组织长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成为是非漩涡。所以,危机公关的建议是不起诉。即便赢了官司,也可能输了民心。
“法律程序的成本很高,我们能不能有一种替代性的程序?不走司法程序走仲裁可不可以?公益慈善领域能不能有自己行业的仲裁机制?”金锦萍建议。一些公益组织面对质疑时,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点,认为做公益、行善不应该、不可能受到质疑。“我从事这个行业25年,没有这种‘道德优越感’,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道德忧郁感’,一种道德忧患。”徐永光说,“如果是道德上面出问题,捐款人每人一个吐沫星子都会把我们淹死,所以做公募的机构真的是在天堂和地狱之间走纲丝。一些公益人自己用道德优越感来做事情是不会做好的。”“对于一个行业过分苛求是会毁掉这个行业的。公益行业是社会的一部分,它一定会有问题。但我们有一些文化、观念、情绪,不利于这个行业的发展。”徐永光说。
王振耀则主张要加强针对公益慈善组织的法律服务,对于公益机构,社会有质疑的权利,但质疑是有度的,一旦涉及“贪污”,是要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国外有公益律师,出现这种情况,他们会立即质疑、起诉,而我国没有法律服务链条。王振耀说,“近十年来,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相当快,很多法律、制度需要作调整,比如《基金会管理条例》在2004年做过一次修改,那时候像汶川、芦山地震那样的大灾捐赠还没有发生。当时,大家主要想的是小额捐赠,很快发完就行了,现在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远远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立法工作滞后于现实改革。“关于70%的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一定要改,表达要更准确些。70%的规定,是与尊重捐赠者意愿相违背的,让公益机构根本无法操作,当务之急就是先把这一条修改了。如果不改,非常尴尬,很多基金会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