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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下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有学生在食堂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此后两日,有此症状的人数增至100多名。于是,就有学生怀疑食堂饭菜出了问题。校方则回应,已对学生发病情况进行摸查,不像食物中毒,怀疑为季节性流感。
3月19日,云南省丘北县双龙营镇平龙村佳佳幼儿园发生儿童中毒事件。3月20日晚,丘北县委宣传部通报,已排除学校供餐中毒,通过提取物检测显示毒鼠强呈阳性,儿童属毒鼠强中毒。经过公安部门初步调查,这起中毒事件是一名儿童从外面带来零食到校园里分食发生的中毒事件。
扬州大学的“官方”结论是否经得起事实的检验,相信过不了几天就可以水落石出,因为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已介入调查。在专业性及权威性上,人们或许更应该相信后者而非前者的结论。卫生监督部门为什么不能像校方那样“摸查”一下就拿出结论呢?因为对食材等的检验“需要一定时间”,所以“目前还无法给出具体结论”。而学校仅仅通过“摸查”,发现“各学生症状有所差异,且出问题的学生分散在不同窗口打饭菜用餐”,就得出“不符合食物中毒的特征”、“比较符合春季流感的特征”的结论,是不是过于急切了呢?
对丘北县幼儿园儿童中毒事件的深度挖掘,则证明先前的“初步调查”结论恐怕是立不住的。对于是否确认毒鼠强是通过零食毒倒孩子的情况,记者再三向丘北县宣传部门核实,一名李姓负责人称,的确还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毒药是通过零食引发了孩子中毒,“现在警方还在调查中。”(见3月23日《新京报》)连直接证据都没有,就得出中毒由外带零食分食而致的结论,是不是过于草率了呢?
任何一个事态,都可能有复杂的面相,都可能有复杂的因果关联,迅速而准确地揭示其中隐藏的真相,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调查方向发生偏离,技术、方法存在缺陷,更可能延宕发现真相的过程。如果从对事实负责、对公众负责的角度出发,那么任何“官方”做出的结论,都应该秉持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的原则,而不能有一分证据说十分话,更不能没有证据便下结论。
在同一件事上,“官方”的前后结论出现自我否定是可能的,但这种自我否定只有在坚持事实原则、严格事实认定的情况下才是可信的、可容忍的。假如事实是那样纷繁,对事实的认定又是那样困难,不遽下结论才是真正负责的态度。怕就怕怀着功利性考虑而急于抛出所谓结论,最极端的则不惜让事实成为功利的奴仆;但历史总是那样无情,暗示自己无责任的最终脱不了干系,想尽快跳出舆论漩涡的却仍在漩涡之中。
“官方”的结论若经不住检验,“官方”的权威性、公信力就会受到损害,而“官方”之外的其他言说则会逐渐主导人们的认知。对那些迟迟没有结论的“官方”,对那些引发广泛质疑的“官方”结论,上级主管部门有责任及时介入,排除阻挠,拨开迷雾,揭露事实真相,维护“官方”声誉。
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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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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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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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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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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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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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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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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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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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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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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