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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审议通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议通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上半年,国务院已对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出部署。要采取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和平台建设,使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这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改变一些地方、部门在信息公开上不主动、不及时,以及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的现象。
会议要求,一要完善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使之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闻发布。了解民情民意,对社会密切关注的宏观经济、民生等重要信息,增加发布频次。二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并注意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三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问责,着力提高实效。发挥好各级政府网站及时、权威、全面、准确发布政务信息的平台作用。认真办好热线电话。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
会议指出,排水与污水处理是维系城镇“生命体”健康循环的重点环节,是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的要件,与民生改善、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近年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也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重地上、轻地下”、运营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一下雨就“水漫金山”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不小心就掉入“夺命窨井”的事件时有发生,直接影响民生和环境的水污染问题在一些地方凸显。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短板”和“欠账”,已成为一些城镇运行之殇。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加快相关设施建设和改造,另一方面要抓紧完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建设和管理力度,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法治轨道。
会议原则通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明确以下要求:一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城镇新区要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的不得投入使用,未达标的必须进行改造。二是规范雨水和污水排放,促进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三是加强对污水排放和处理设施运营情况的监管,强化窨井盖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四是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地方政府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易涝点治理。五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排污等行为。对不依法核发许可证、监管不力的,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