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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公务员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6名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车辆驾驶岗位报考学历条件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船艇驾驶、轮机岗位报考学历放宽至初中以上;
6、1974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医务岗位年龄放宽至1964年5月25日以后出生,船艇驾驶、轮机岗位年龄放宽至1959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8、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专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详见《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586名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从5月14日开始可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至6月1日。报名网站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上半年度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6月19日至6月25日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本次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测试。笔试科目为《文职人员基本素质测验》;技能测试科目根据具体报考岗位确定(详见《招聘简章》),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09年上半年度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将于2009年5月14日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上公布。
2、笔试和技能测试定于2009年6月27、28日进行,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类别和区域报考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
考生可于2009年7月14日以后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 www.shrc.com.cn)查询。
四、招聘程序
1、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面试。
2、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五、薪酬标准
详见《招聘简章》。
政策咨询电话: 62334943,62337942
考务咨询电话: 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52504520
监督电话:24022541
特此公告。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