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要求,现将上海公安机关2024年辅警招聘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4日分批体检(详见附件《2024年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体检批次安排》),体检时间和地点不作调整。
2、体检地点为上海市东方医院本部(东门-即墨路150号,西门-浦东南路550号。门诊大楼地下一楼)。
二、重要提示
1、参加体检的考生,表示同意接受拟聘用单位和岗位分配且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若不愿意接受分配安排的,可放弃体检。
2、体检报告个人不可领取,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领取并保管。考生对体检结果及相关复查有异议的,医疗机构体检中心不予向考生个人解释。
3、体检和综合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将与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派遣至公安机关工作。
4、如有疑问,可向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32511369、52850275,咨询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8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三、体检须知
(一) 体检准备
1、参加体检时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黑色水笔、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及手机(体检费用自理,手机用于支付体检费,支持支付宝、微信),随身包袋禁止携带入院;
2、如有手术史者,体检当天应携带完整的出院小结及病理报告,当天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与信息表一同交医护人员;
3、体检考生不可配戴隐形眼镜,近视者请自带合适的框架眼镜;平时有佩戴助听器的,体检当天可以佩戴,并在体检时告知体检医生;
4、女性受检者不穿连裤袜及连衣裙、不穿带有钢圈的内衣。
(二) 体检前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避免食用产气的食物(如面食、牛奶、黄豆、洋葱等等);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应在受检前保持空腹(前一天20:00后禁食,22:00后禁水)。
(三) 体检当天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须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体检地点,家属及其他体检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区域;
2、入场时,体检考生应如实填写信息表,凭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身份核验,未经身份核验的,视为无效体检;
3、体检考生须按规定佩戴体检手环和体检标识,禁止发生伪造、交换、破坏体检手环及体检标识的违纪违规行为;
4、体检考生须按要求自觉将携带的手机或通讯设备或智能穿戴设备全部寄存至指定区域,待当天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领取。雨具请放置在医院准备的塑料袋内,与出院小结及病理报告一并随身携带;
5、体检当天女性受检者若正好在月经期间,尿液检查暂缓,至服务台医护人员处领取后期补检单;怀孕或可能受孕者,应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不可参加此次体检;
6、体检单中所列检查项目均须完成,不可漏检。检查项目全部完成后,将体检表及信息表交至收表处,待医护人员确认后离开,如有当日应复查的项目须按要求完成检查。
(四) 体检后注意事项
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对部分项目进行复查或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请务必确保联系电话畅通,根据体检中心要求按时完成检查。
(五) 如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1、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遵守现场纪律的;
2、未如实填写信息表、隐瞒真实信息、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
3、未按要求寄存携带的全部手机或通讯设备或智能设备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件并开始体检的;
4、遗失、伪造、交换、破坏、未按规定佩戴体检手环及体检标识的;
5、家属及其他体检无关人员擅自进入体检场地且不配合离场的;
6、拒不听从体检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扰乱体检纪律及秩序的;
7、其他违纪违规的行为。
(六) 如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
1、迟到或未按指定时间批次准时参加体检、复查及必要增加检验检查项目的;
2、身份信息在现场未经市人才服务中心核验的;
3、检查未完成中途擅离退场的;
4、未按时提交完整既往病史就医记录、完整出院小结、完整病理报告等重要材料的。
附件:2024年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体检批次安排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