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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上海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体检通知如下:
一、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5日7:30(详见附件1《2023年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体检安排》),体检时间和地点不作调整。
2、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本部(东门-即墨路150号,西门-浦东南路550号。门诊大楼地下一楼)。
二、重要提示
1、考生如参加体检,表示同意接受至派遣的法院工作且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如不愿接受的,可放弃体检。
2、考生对体检结果及相关复查有异议的,医疗机构体检中心不予向考生个人解释。
3、在体检和综合考察通过后,考生将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相关法院辅助文员岗位工作。
如有疑问,可向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32511369,3511370,咨询时间为12月4日,9:00-17:00。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黑色水笔(钢笔)、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和体检费(根据体检内容,费用自理,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2、如有手术史者,体检当天应携带完整的出院小结及病理报告,当天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与信息表一同交医护人员。
3、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及未提供完整既往病史或就医记录的体检考生,后果自负。
4、体检现场将进行严格身份核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及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避免食用产气的食物(如面食、牛奶、黄豆、洋葱等等)。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不要穿连裤袜及连衣裙、不要穿带有钢圈的内衣。
8、检查者不宜配戴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
9、请配合医生认真完成所有项目检查,切勿漏检。若放弃任何一项检查项目,都将会影响录用,后果自负。
10、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并告知医护人员,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11、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请务必确保联系电话畅通,根据医院的要求按时完成检查。
12、体检时间及地点不作调整,未按指定时间参加体检及复查的,以及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擅离退场的,均视作自愿放弃录用。
13、体检考生进入体检区域需保持安静,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区域。拒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擅自离开或进入体检场地的,后果自负。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