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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公安分局2023 年文员招聘公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文员(公安分局岗位),合计400 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 400 名文员(公安分局岗位),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具有警务辅助人员(辅警)身份。
二、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上海生源 2023 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工作、热于奉献,且本人未存在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不良记录。
3、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7 年9 月1 日<含>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聘用要求(年龄、学历条件)适当放宽,详见“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s://ggzp.pudong.gov.cn,以下简称“平台”)《浦东公安分局 2023 年文员招聘简章》。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 2023 年9 月15 日10:00至9月19 日 16:00 登录平台报名(报名须使用上海随申办市民云账户密码或扫码登录)。
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照片清晰且亮度足够,jpg 格式,高度105 至210像素内、宽度 75 至 150 像素内,大小 500KB 以下)。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在线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得更改。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报考无效。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报考无效。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二)笔试。 采用在线笔试形式,请报考人员务必于2023 年9月20日10:00 至 16:00 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笔试确认,并在平台查看笔试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前设置考前系统测试环节,测试时间分别定于 2023 年9 月21 日至22 日进行,在线笔试时间定于 2023 年 9 月 24 日下午。2023 年10 月1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对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达到面试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其中学历大专及以上的考生,面试时除按通知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外,另需递交学历验证证明。学历验证证明包括: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http://zwfw.cscse.edu.cn/cscse/xlxwrz/391584/index.html)。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未进入面试的不再通知。对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结合面试资格审查情况,以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 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通知将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短信通知,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 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60%计算。
(五)体测。 报考岗位 3 的考生,笔试入围人员另需参加体能测试,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1.体测项目。测试项目男生为1000 米跑,女生为800米跑。
2.体测标准。1000 米跑(男子)合格标准为≤4′35″,800米跑(女子)合格标准为≤4′36″。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因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1:1比例的情况,则对末位并列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额度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报考人员未通过体检、考察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具体如下:
1.体检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因工作需要,考生应无色盲、文身及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其他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合格后,由公安机关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任职资格、征信记录,以及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
(七)录取和公示。
公安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测、体检、综合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批在平台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指定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并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 22044446;
监督电话:22045210。
特此公告。
新区公安分局
2023 年9 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