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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公务员局、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报考文职人员船艇驾驶、医疗卫生岗位年龄调整至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报考文职人员的,或报考警犬训导、船艇驾驶、车辆驾驶及管理职位的,学历可调整至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前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7)不适合从事文职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考试方法及报名方式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100名文职人员,主要在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直属机构及各边检站依法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3年文职人员招聘简章》。可通过“2023年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专题网站”: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309.htm(以下简称“招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查询。
(二)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三)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0:00至8月28日16:00。报名网址为: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309.htm。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具体要求,在报名时只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报名信息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4.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2023年9月21日10: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一经报名确认,即视作同意授权招聘机关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23年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9月23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23年10月23日10:00以后登录“招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四、面试(需体能测试)
(一)面试安排。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10月中下旬进行。面试通知将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及“雇员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相关短信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如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及体能测试,或面试及体能测试过程中,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二)资格审核。在面试现场,正式面试前将对考生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考生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学历验证证明、具体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的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资料等材料。如应当携带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将现场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学历验证证明包括:(1)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体能测试。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参加体能测试。体测项目为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聘用文职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1)。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本次考试成绩在下一年度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文职入职体检项目总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因工作需要,考生应无色盲、文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肢体功能障碍,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该部分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
七、录取和公示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体测、体检、综合考察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放弃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职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指定的派遣机构(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期限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文职人员岗位需求确定。新聘人员接受派遣到文职人员岗位工作,初次上岗者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并通过岗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九、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详见《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3年文职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面试问题解答):32511529、32511363、32511360
考务咨询(笔试考务问题解答):12333
技术咨询(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解答):31366078、51105133
监督电话:6433377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3年8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