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体检通知如下:
一、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10-11日分批体检(详见附件1《2021年上海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体检批次安排》)。
2、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本部(东门-即墨路150号,西门-浦东南路550号。门诊大楼地下一楼)。
二、重要提示
考生如参加体检,表示同意接受至派遣的法院工作且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如不愿接受的,可放弃体检。
在体检和综合考察通过后,考生将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相关法院辅助文员岗位工作。
如有疑问,可向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32508151、32511369,咨询时间为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现场将进行严格身份核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及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及未提供完整既往病史或就医记录的体检考生,后果自负。
3、参加体检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黑色水笔(钢笔)、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和体检费(根据体检内容,男性449元、女性514元,费用自理,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不要穿连裤袜及连衣裙、不要穿带有钢圈的内衣。
7、检查者不宜配戴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
8、请配合医生认真完成所有项目检查,切勿漏检。若放弃任何一项检查项目,都将会影响录用,后果自负。
9、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并告知医护人员,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请务必确保联系电话畅通,根据医院的要求按时完成检查。
11、体检批次及地点原则上不作调整,未按指定时间及批次参加体检及复查的,以及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擅离退场的,均视作自愿放弃录用。
12、体检考生进入体检区域需保持安静,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区域。拒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擅自离开或进入体检场地的,后果自负。
附件1 :2021年上海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体检批次安排
附件:附件1 :2021年上海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体检批次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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