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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调解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考试报名方法
1、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10:00至8月13日12:00。报名网址为: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107131008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考生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3、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21年8月13日18: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一经报名确认,视作同意授权招聘机关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参照《2021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8月15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可于2021年8月18日9:00后查询笔试成绩。
(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速录技能测试。
(五)面试安排。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速录测试及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21日-22日。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如出现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放弃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职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人员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速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普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调解辅助人员岗位工作,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调解辅助人员在试用期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严格遵照并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招聘咨询
如对招聘政策和考务事项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62657233
考务及报名咨询电话:64688678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32504291*881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特此公告。
附:《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调解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
2021年7月
信息来源: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online/list.zul?order=69097389c43fd0b3e351cff85ea1ad920634494078ff2a71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