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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检察系统辅助文员岗位?
答:检察系统辅助文员岗位,是指配合检察官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但不具有检察职权的事务性辅助工作岗位。
检察系统辅助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和派遣制相结合的用人方式。辅助文员与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到检察机关辅助性岗位工作。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为辅助文员提供人事人才等方面的派遣服务,检察机关负责具体使用。辅助文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检察机关正式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除自身工作所需的专业培训外,一般不参加检察机关在编人员专业培训。
二、本次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答:本次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包括: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
6、通过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即达到汉字录入每分钟有效字数50字及以上的标准(详见招聘考试政策问答第四条);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三、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派遣。
(一)报名
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面试当天还将组织汉字速录能力测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成绩合格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在市检察院负责组织指导下,由各招聘检察院组织的招聘面试和汉字速录能力测试。
(三)体检和综合考察
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和综合考察有不合格者,可以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检察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并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检察机关辅助文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聘用人员由市检察院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四、如何理解报考条件中“通过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即达到汉字录入每分钟有效字数50字及以上的标准?”
答:面试当天,按照“先面试、后测试”的顺序,参加在市检察院组织指导下,各招聘检察院组织的汉字速录能力测试。考生最多可参加3次测试,任意一次测试成绩合格即视为“通过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即达到汉字录入每分钟有效字数50字及以上的标准”。汉字速录能力测试采取看打速录模式,即在规定时间内将指定材料上的汉字输入计算机WORD文档,计算平均每分钟录入的有效字数。考生应按照各招聘检察院具体安排和现场指引,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各招聘检察院院内指定场地参加测试。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参加面试的人员除应携带面试通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考试报名信息表之外,还应携带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应的学历验证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七、关于学历验证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何获取?
关于学历验证证明材料,一般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中国留学网:
http://zwfw.cscse.edu.cn/cscse/xlxwrz/391584/index.html
八、报考者如何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
答:笔试成绩合格者,由市人才服务中心通知其参加面试。考生在参加面试前,必须通过相应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本人。经面试、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合格的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本次考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检察系统辅助文职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首轮招聘结束后,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发生空缺的岗位,在相关岗位笔试和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顺序依次按程序递补。
九、对招聘简章中有关内容和报考条件不清楚如何咨询?
答:对招聘简章中有关内容和报考条件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接联系。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32508151、32511372。
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十、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为检察系统辅助文员后,如果今后工作表现好,是否可以直接转为检察机关正式在编人员?
答:不可以。辅助文员如想成为检察机关正式在编人员即公务员,必须通过上海市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
十二、检察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时间如何规定?是否需要加班?享受何种待遇?
答:检察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加班的,可按相关规定给予补休。
十三、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何规定?
答: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保障,其薪酬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政府财政保障。辅助文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收入8000元左右,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和所得税。
辅助文员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等带薪假期。
十四、本次招考的笔试面试关于疫情防控有何要求?
答:结合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形势,“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将在2021年5月12日左右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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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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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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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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