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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报考法院辅助文员职位的考生:
大家好!为切实保障广大参加面试人员和面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市2020年度法院辅助文员招聘面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面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及措施告知如下,请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所有参加法院辅助文员招聘笔试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均需提前下载打印《上海法院辅助文员招聘参加面试人员防疫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8月21日起,需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直至本人参加面试当日为止。《承诺书》需经本人确认签字,并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于笔试成绩不合格而未入围面试的考生,无需继续按本告知书及《承诺书》要求开展相关防疫工作。
二、参加面试人员应及时完成本人"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
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当日需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面试通知短信或邮件、纸质《承诺书》(填写完整并签字)、上海"随申码"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8月21日起未离开上海(当日更新),并经体温查验<37.3℃方可进入面试场所。
四、参加面试人员自8月21日起至面试当日不得离开上海,如在此期间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出示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就医凭证。
以下情形还需持进入考场前7天内上海指定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和抗体检测的双阴性报告,作为进入考场凭证:进入考场当日"随申码"非绿码的;自8月21日起和进入考场当天出现体温≥37.3℃,或发生其他症状的;自8月5日起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返沪(或有旅行史)的。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面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
2.面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或经考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