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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21日起,通过2019年上海市公安、法院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查询。其中,定向招考本市2018年退役士兵的,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考单位通知,请于5月21日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考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本市2018年退役士兵,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团市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条件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期间,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由招考单位组织体能测评,报考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
一、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二、录取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2019年上海市公安、法院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上海公安学院发送入学录取通知书。
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如同时还参加了本市2019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且已进入录用程序的,本次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程序自动终止。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