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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公务员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勤务辅警2592名(其中女性2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2019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或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4)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办法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2592名勤务辅警,主要在部分地区公安分局,协助公安民警从事交通管理、治安巡逻等辅助执法值勤工作。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等详见《上海公安机关2018年勤务辅警招聘简章》,《简章》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2018年上海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招聘专题网站”发布(http://www.shacs.gov.cn/2018fjzp.htm)。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7日16:00。报名网址为:
http://www.shacs.gov.cn/2018fjzp.htm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公安机关勤务辅警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3、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13日10:00至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上海公安机关2018年勤务辅警招聘考试大纲》为准。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12月16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报考情况,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照招聘人员数的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19年1月15日10:00以后通过2018年上海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招聘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四、笔试合格人员填报岗位
《上海公安机关2018年勤务辅警招聘简章》将于2019年1月18日后,在2018年上海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招聘专题网站发布。笔试合格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于2019年1月22日10:00至1月2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填写1-2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应在报名表格上注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岗位填报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审核、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核。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应的学历验证证明等材料,在正式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学历验证证明包括:国内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取方式详见《上海公安机关2018年勤务辅警招聘政策问答》)。
(二)面试。笔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19年3月上旬。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的要求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凡不达标的即视为体测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详见附件2)。
(四)面试结束后,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注意事项。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面试和体能测试,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考试成绩在2019年度本市公安勤务辅警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六、体检和综合考察
(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委托指定医疗机构实施。
(二)体检合格后,由公安机关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任职资格,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和人员聘用
招聘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测、考察体检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2018年上海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招聘专题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指定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勤务辅警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并通过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如出现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综合考察、聘用资格的,或者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可由市公安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体检、综合考察人选。
八、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详见《上海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32511363,32511390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此公告。
附件:1.上海公安机关聘用勤务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2. 身体状况确认书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
附件1
上海公安机关聘用勤务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00米跑(男子) |
≤4′25″ |
≤4′35″ |
800米跑(女子) |
≤4′20″ |
≤4′30″ |
附件2
身体状况确认书
本人承诺身体状况良好,能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参加本次体能测评,如因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不良后果,或本人原因发生身体损害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人员:
年 月 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