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题库 每日一练(4月29日)
2018-04-29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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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给时,一般不宜采取(  )。
A.均衡的货币政策
B.紧缩的货币政策
C.扩张的货币政策
D.松散的货币政策

2.与私人产品相比,公共产品的核心特征是(  )。
A.强制性
B.无偿性
C.排他性
D.非排他性

3.汇率变动会对一国对外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假如某国货币升值,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不利于出口贸易
B.有利于公民出境旅游
C.会导致热钱流入
D.有利于消除贸易逆差

4.下列不属于第三产业的是(  )。
A.挖掘业
B.房地产
C.物流
D.教育培训

5.如果一国货币汇率上升,即对外升值,一般会导致(  )。
A.本国进口增加
B.本国旅游收入不变
C.本国出口增加
D.本国旅游收入增加

6.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
A.售票员
B.公交公司
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7.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
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8.《洞穴奇案》中描述了这样一个案件:一群探险队员在一个山洞里遭遇崩塌,在抢救队伍挖通生命通道前,这些人即将饿死。经过抽签抓阄,抽到“死签”者被吃掉,其他人最终获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存活下来的探险队员(  )。
A.因自愿抽签、自愿选择,所以不承担任何责任
B.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可酌情减轻处罚
C.按生存权优先,属于紧急避险
D.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9.甲、乙、丙分别购买了某住宅(共三层)的一至三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丙都没有权利分享住宅楼外墙的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其他两户享有民事权利
C.如果丙想在楼顶兴建一个花园,必须得到甲和乙同意
D.若其中一住户出售房屋,其他两户有优先购买权

10.甲乙二人是交往多年的好友,一日,甲请乙在某酒店喝酒,两人微醉。下楼时,因一小事意见不合,甲推了乙一把,乙便从三楼摔至一楼,导致颅脑严重损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身亡,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故意伤害罪
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属于意外事件






华智解析:
1.B【解析】紧缩的货币政策是通过削减货币供应的增长率来降低总需求水平,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较为困难,利息率也随之提高。因此,在通货膨胀较严重时,采用紧缩性的货币政策较合适。在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给的情况下,如果采用紧缩的货币政策,会进一步降低社会总需求水平,加重供大于求的不平衡状况,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应采取扩张的货币政策。
2.D【解析】公共产品区别于私人产品最核心的特征是,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
3.D【解析】货币升值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又现实的问题,是一把双刃剑。针对某国而言,货币升值的有利影响有:(1)有利于继续推进汇率制度乃至金融体系的改革;(2)有利于降低进口商品的价格,增加进口贸易;(3)有利于降低本国公民出境旅游的成本,促使更多的国民走出国门;(4)有利于促使国内企业努力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5)有利于减少国外资金对国内的购房需求,减少房地产泡沫。可知,B、C项正确。货币升值的不利影响有:(1)将在一定时期内降低企业的盈利空间,使竞争力和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下降,导致出口贸易减少;(2)将加剧某些国内领域的竞争,可能造成某些领域的生产相对过剩;(3)将加剧就业压力,特别是会导致许多农民工失去工作。可知A项正确。贸易逆差,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出口贸易总值小于进口贸易总值。货币升值有利于本国的进口贸易,而不利于出口贸易,所以本国货币升值是加大了贸易逆差,故D项错误。
4.A【解析】第三产业:服务部门、流通部门、提高科技水平和居民素质的部门、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房地产业不同于单纯的建筑行业,涉及服务和流通各个部门,属于第三产业。挖掘业是第二产业。
5.A【解析】一国货币升值,意味着本国商品价格在国际市场上上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销量就要下降。所以一般会导致本国出口减少。但对消费者有利。本国货币升值了,可以兑换出更多的外国货币,可以购买更多的国外商品。一般会导致本国进口增加。对于来本国旅游的外国游客来说,购买本国商品的价格上涨,所以会导致本国旅游收入减少。故正确答案为A。
6.C【解析】售票员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公交公司不承担责任。售票员与动手的行人共同造成了对赵某的损害,但只是一种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双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7.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8.B【解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紧急避险所侵害的他人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紧急避险所保护的权益。在法理上,人的生命价值最高,所以不能以剥夺他人生命为代价实施紧急避险。
9.C【解析】《物权法》第70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项的说法错误。第71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故C项正确。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因此,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D项的情形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故不选。楼顶属于三户共同共有,私自建花园会侵犯其他两户的权利,故丙在楼顶建花园须得到甲、乙同意。
10.C【解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本案例中,甲对乙的死亡不存有故意心态,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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