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公务员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9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社会人员;
2、上海生源2018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110接线、船艇驾驶岗位学历适当调整;(详见《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5、1982年5月3日以后出生;110接线、船艇驾驶、数据管理员岗位年龄适当调整;(详见《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7、须持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报考船艇驾驶、软件研发员、数据管理员岗位的人员除外),且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110接线、信息查询岗位同时须持有《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二级证书及以上水平证书。其中,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专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详见《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229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0:00至5月8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6月6日10:00至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6月9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组别报考情况,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18年7月6日10:00以后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中下旬。报考技术保障类岗位的人员在面试阶段进行相应的岗位技能测试。
本次文职招聘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文职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五)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公示和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shrc.com.cn)上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指定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五、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薪酬详见《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2018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
32511386,32511390
考务咨询电话:
12333-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此公告。
1.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3.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4.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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