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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凡报考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学员并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
一、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6月18日至6月20日。每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并予以确认。
(二)报到地点: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西门(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三项(所有项目均在半天内完成)。
其中,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先后顺序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第一、第二志愿报考特警总队的考生,须加试150米障碍跑。报考人员因个人因素未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携带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三)笔试准考证,以及复印件1张;
(四)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6年应届生,携带今年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以及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五)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
(六)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大专以上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当年入学时必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面试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
(七)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共青团市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面试阶段,工作人员将对考生携带的材料进行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交通安排
(一)为方便考生参加面试,将安排车辆短驳接送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可搭乘短驳车辆返回接送点。
1、接送地点
浦东接送点:轨道交通6号线港城路站停车场
浦西接送点:泰和路、同济路路口(轨道交通3号线淞滨路站斜对面外环隧道浦西入口处)
2、发车时间
上午7时至7时30分,中午11时30分至12时。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乘坐短驳车辆,因考生较多,接送仅限于考生,请陪同人员谅解。
(三)陪同人员及其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内。
五、注意事项
(一)请按指定时间报到,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测试或测试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二)请自备体能测评所需用品(运动服、运动鞋等)。
(三)考生进入面试区域(整个校区)后不得使用各类通讯设备。在各项测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考生人数较多,等候时间可能较长,请适当自备点心,切勿空腹参加体能测评。
(五)面试合格者的体检安排另行通知,请注意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或者“上海公安门户网”查询有关信息。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