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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公安文职岗位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招聘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8月分批体检(具体时间于8月10日起分批通知个人,详见附件1)。
(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兰溪路164号,近梅川路)体检中心(十号楼一楼),公交:63、94、858、143、876、837、136、44路。
二、重要提示
参加体检的人员,表示认可和愿意接受名单中对应单位和岗位的分配安排。在体检、考核和岗位培训通过后,将与对应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拟分配单位的拟分配岗位上工作。如果不愿意接受以上岗位安排,可放弃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参加体检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黑色水笔(钢笔)、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和体检费(根据体检内容,男性380元、女性440元,自理);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同志体检时不要穿连裤袜及连衣裙、不要穿带有钢圈的内衣,便于医生检查。
6、检查者不宜配戴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以方便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8、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请按指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或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擅离退场者,视作自愿放弃应聘岗位。
此外,请各位参加体检人员填写《上海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在体检后3日内发至邮箱shanghaigonganwzb@aliyun.com(上传附件文件名以“姓名+单位”形式)。如有疑问,可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 32511390。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5年8月7日
点击下载:
1.《2015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