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各位考生:请于2015年8月7日下午12:30前携带以下证件和证明到宝山区法院(友谊路989号)C座4楼第二会议室参加面试。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请带户籍证明原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尚未取得证书的应届生,请带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人汉子速录水平二级以上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汉字速录证书的考生,请带汉字速录准考证或报名凭证);
5、本人其他各类技能证书原件(非必需材料,仅供参考)。
注:缺少以上证件和证明,取消面试资格。
收到请回复:“姓名+电话”以此条时间为准!
本通知来源于短信内容,具体面试时间请以短信为主!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