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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外一家投资咨询机构发布报告称,京东商城销售额存在虚报,也就是传说中的“刷单”。实际上近年来伴随网购的火爆,有关电商平台“刷单”的报道也屡见报端,不绝于耳。
多数年轻人都曾有过电子购物的经历,上网购物只需输入关键词语就能轻松挑选所需商品,既方便快捷又免除了逛街之苦,深受年轻一族喜爱。
然而,电子商务的火爆也让不少商家动起了“歪脑筋”,通过虚假方式进行“刷单”,其目的就是提高商品的销量、影响力和好评度。实际上,电商“刷单”现象早已不是行业秘密,有的商家甚至堂而皇之地在网上招聘“刷单师”,更有甚者干脆委托中介公司进行操作。就连京东集团公关部总监康健也承认“电商刷单并非新鲜事物,在行业是长久存在的”。
“刷单”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跟风购买,而且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商业规则,在企业之间构成了不公平竞争。为此,主管部门和各大电商平台都采取了积极措施对“刷单”行为进行打击,例如加大处罚力度,与快递公司联合打击没有实物的空包裹等等。然而,“刷单”行为并没有因此而收敛。
笔者认为,要想遏制电商卖家“刷单”行为,除了“重罚”以外,更要通过“立法”进行规范。
首先要通过“重罚”对违规者进行严惩。目前电商“刷单”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链,链条上既有电商卖家、虚假消费者,也有中介公司和物流公司。因此严惩违规刷单者,也应从每个环节入手,不留死角。工商部门发现违规者,要严肃处罚电商经营平台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邮电部门发现快递“空包”,要严肃处罚物流公司。对于电商平台而言,也应组织网上监管人员,定期进行抽检,加强售后体系和运营部门的联动,对虚假刷单的卖家处以10倍甚至数十倍的惩罚,严重违规者甚至扣留商家违约金。
其次要通过“立法”规范市场秩序。严惩重罚虽然也能够发挥震慑作用,规范卖家行为,但其治理作用仍然是有限的。规范电商市场秩序,最终还是要回到法律的轨道,通过立法治理,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既让受损者得到赔偿,又让获利者付出法律代价。
可喜的是,今年3月底国家商务部已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流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四十条明确要求:开办者应当建立交易场所内交易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披露制度,并禁止场内经营者自行或通过他人虚构信用评价。我们期待着这部法律能够尽快颁布实施,用法律的手段打击刷单行为,用法律的途径构建信用体系,用法律的思维规范市场秩序,让电子商务尽快在“互联网+”的风口浪尖扶摇直上九重天!
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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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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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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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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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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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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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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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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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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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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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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