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经市公务员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6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上海生源2015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船艇驾驶、船艇轮机岗位学历适当调整;(详见《201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六)1979年5月21日以后出生;船艇驾驶、船艇轮机和车辆驾驶岗位年龄适当调整;(详见《201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七)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八)须持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报考船艇驾驶、船艇轮机、车辆驾驶岗位的人员除外),且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专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详见《201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536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从5月19日开始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华智官网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10:00至5月25日17: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6月24日10:00至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将于2015年5月19日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27日。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报考后勤事务岗位的人员,具有C照(不含C2)及其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以单独加分(加5分)的形式纳入考试成绩。一旦发现报考人员在该项目上做虚假陈述,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组别报考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如果报考人数竞争不足,将根据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情况,对招聘人数和笔试合格分数线作适当调整。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