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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在我国当前的政府管理下,加强行政监督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教育是加强依法监督的基础,其次,法制是加强依法监督的保证。我国新证系统有哪些监督形式呢?华智公考专家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一、我国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
1.内部监督主要包括:
a.一般监督(上、下级之间的相互监督;职能部门和主管业务部门的监督)
b.专门监督(主要指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2.行政监察:
指内部的专门监察机构,主要是监察部、地方各级监察厅、局。
(1)监察对象:
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下一级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2)领导体制:
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既受本级人民政府领导,又受上一级监察机关领导。
(3)程序:
立项、调查、提出检查处理情况报告、作出监察决定或建议
3.审计监督:
(1)审计机关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理权
(2)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
双重领导体制。
二、我国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
1.外部监督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政党监督、社会及舆论的监督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包括:
a.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这是监督最基本的形式)
b.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
c.审查政府的法规、决定 和命令
d.质询和询问
e.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
f.罢免政府组成人员
注:各级人大有权撤消同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有:
法纪检察
经济检察
侦查检察
监所监督
(3)政党监督主要方式有三:
各级党委监督
党的基层组织监督
党的各级纪检监督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