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专、本科、研究生)户籍未迁至上海,可以在上海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需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吗?
可以在上海参加认定,其中专、本科在读学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每年春季)参加认定。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仍需回原籍派出所开具。不需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3. 对于以居住证方式申请认定的,需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吗?
(1)2013年6月30日前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要求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居住证办理机构重新开具。
(2)2013年7月1日后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认定),居住证上直接印有有效期。
4. 以往参加过本市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拍过照片,本次认定还需拍照吗?
以往参加过认定拍过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上已有本人照片的,
本次认定不需要再拍照片。
5. 教师资格体检需要空腹吗?必须要在指定体检医院吗?复检时可以更换医院吗?
体检要求申请人空腹。体检需要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必须与初检的医院一致,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
6. 如果申请人体检时已怀孕,如何进行X光胸片检查?
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在医院当场验孕,凭验孕证明,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期、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7. 如果申请人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如何处理?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可由体检中心视具体情况,在生育后,给予一次复查机会,待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8. 对于申请人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的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9. 对于港澳台、外籍人士申请教师资格,如何办理?
普教系列未开放港澳台人士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目前未开放外国国籍人士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0. 对于各类证书遗失的,如何办理?
(1)身份证遗失的,需要提供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
(2)普通话证书遗失的,需要提供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开具的遗失证明;
(3)毕业证书遗失的,需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原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
11. 若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忘记密码怎么办?
(1)若申请人忘记密码,可以根据上海教育人才网上提供的三种途径找回密码;
(2)也可带好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具体地址:岳阳路1号807室(接待时间:8月25日-9月10日期间工作日9:00-11:00,12:30-16:00,咨询电话:62520027,须电话预约后再前往办理);
12. 若申请人网上申请时身份证已被注册怎么办?
处理办法同上面11。
注12:上海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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