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人民警察学员面试热点:打击邪教
2014-06-05 | 来源:华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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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528日,山东招远发生了震惊中外的邪教势力打死无辜群众的惨案,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邪教人员思想被控制,行为诡异,伤害他人手段极其残忍,而且不知悔改,执迷不悟,等待他们的将是社会的强烈谴责和法律的严惩。山东警方已经开始了全省范围内的打击邪教恐怖势力的专项行动。华智公考专家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打击邪教的基本常识。

一、  什么是邪教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特点:都是以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迷信邪说,都有一个自称超自然力量的教主,作为信徒顶礼膜拜的偶像,都是以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控制群众,都不择手段地敛取钱财。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邪教组织逐渐发展起来。产生的主要原因有:贫穷和闭塞、贫富差距悬殊、公平正义失缺、贪渎失职、仇官情绪浓烈、信仰危机、思维和行为的一元化、战争和混乱等。20世纪80年代,邪教势力大多在偏远地区活动,90年代新生邪教多以中心城市为基地扩张。进入21世纪,当代邪教势力开始出现国际化的趋势。在我国,明确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14个。

二、邪教与宗教的区别?

如果某宗教、宗派、组织或团体的主张与主流相异只是在信仰、意识形态、哲学和政治上时,不应指称为邪教。但是,如果某宗教和宗派的主张涉及杀害他人和自己的信徒、谋财、欺骗、性侵和种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之时,即作恶,就属于邪教,而且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个组织或团体利用科学、宗教或治病为幌子,掩盖其对信徒的权力、精神控制和盘剥,以最终获取其信徒无条件效忠和服从、并使之放弃社会共同价值观(包括伦理、科学、公民、教育等),从而对社会、个人自由、健康、教育和民主体制造成危害,即为邪教。

世界上的邪教组织都有以下共同点

1.对其信徒实行精神控制,信徒必须遵循精神领袖的旨意而行动。

2.通过信徒大肆敛财。邪教头目几乎都这样做,因此邪教往往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3.
脱离正常社会生活。邪教的内部法则高于正常的社会法规,信徒必须首先遵守会规。使信徒脱离社会,就能使信徒失去家庭和朋友的帮助,彻底被纳入邪教内部去了。有的即使后悔,也难以脱身了。
4.
侵犯个人身体。特别是对女性信徒和儿童来说,人身侵犯,包括性侵犯已是邪教信徒中经常出现的悲剧。
5.
具有反社会和反人类性质,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三、邪教的本质与危害

以全能神教为例,它往往披着传统宗教的外衣,却行着控制信徒、大肆敛财、残害生灵的卑劣行径。为了控制教徒,施暴是其最常用的手段;为了大肆敛财,“全能神”声称“信教,就要把财产交给教主”;为了制造恐怖,“全能神”甚至直接残害企图脱离魔窟的无辜信徒。近几年来,发生在中部地区的多起惨案均出自“全能神”邪教教徒之手,有的案件中甚至连懵懂的小学生也难以幸免。“全能神”邪教组织的劣迹斑斑,早已充分说明了其邪教本质。

加深人们对“法轮功”组织的性质和危害性的认识,从而进一步认清我们同邪教斗争的重要性、复杂性、尖锐性和长期性,从而更加提高警惕,除恶务尽。 

四、打击邪教的法律途径与措施

我国《刑法》第300条规定: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打击治理邪教组织,要严格依法办事,强力打击,从严处理。认真掌握政策界限,最大限度地团结大多数,孤立极少数。

在治理邪教的方式方法上,既要治病救人,更要惩前毖后。坚持群众路线,在群众中解决问题,深入特定群体,扶危济困、移风易俗,开展丰富有益的文化活动,将人们的精神生活组织调动起来;在农村里面多开几次会,村支部会议、村民代表会,都是解决邪教问题的途径。对于那些受骗者、受害者,即使有的人在思想上一时转不过弯来,也要伸出热情之手帮助他们,帮助他们从思想上实现真正的转变,及早与邪教彻底划清界限。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文化层面治理邪教。在全社会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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