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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工作能力、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金山区2013年下半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见附件1),《招聘简章》中涉及到的年龄、年限等时间计算以2013年9月18日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2日-9月24日(上午9:00-11:00,下,1:30-5:00);
2、报名地点: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金山区龙山路555号,区公共服务中心东802室);
3、岗位限报: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以所填《金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得调整;
4、提交材料:《金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件1份,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hjssyk@163.com)、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两张同版一寸照片;所有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5、准考证的领取:报名成功人员凭短信通知,带好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如后期资格审查时发现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1、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大纲请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3年10月27日(周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11月底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5、面试人选确定: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
6、资格审查: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报考该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上的其他考生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7、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相关事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57922658 监督电话:57922679
联系人:罗老师
附:
1、《金山区2013年下半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金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