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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招录公务员需进行体检。请接到手机短信通知(请回复)的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具体如下:
1、时间:2013年3月30日(体检分三批进行,请考生认真核对体检时间)。
2、地点: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一楼体检站(普陀区兰溪路164号或花溪路505号)。
3、交通:63、94、858、143、876、837、136、44路公交均可到达。
4、体检须知:
⑴考生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⑵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2寸免冠近期照片、350元体检费及黑色水笔。
⑷体检表第三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⑸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⑹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⑺女同志体检时不要穿连衣裙及连裤袜,不要穿带有钢圈的内衣,以便于医生检查。
⑻检查者不宜配戴隐形眼镜,请自带有框架眼镜,以方便检查。
⑼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参加或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作自动放弃而不予录用。
⑽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⑾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⑿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5、提示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将《考生信息表》(附件一)填写完整,于3月30日参加体检报到时递交(如填写信息表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35104888×2406;联系人:高菊华)。
附件一:《考生信息表》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2013年3月27日
考生信息表 | |||||||||||
报考职位: |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就读院校)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单位/学校) | 联系电话(单位/学校)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
姓 名 | 称 谓 | 政治面貌 | 单位名称 | 本人电话 | |||||||
单位地址 | 邮 编 | ||||||||||
档案所在地地址 | 档案所在地联系电话 | ||||||||||
人事部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姓 名 | 称 谓 | 政治面貌 | 单位名称 | 本人电话 | |||||||
单位地址 | 邮 编 | ||||||||||
档案所在地地址 | 档案所在地联系电话 | ||||||||||
人事部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姓 名 | 称 谓 | 政治面貌 | 单位名称 | 本人电话 | |||||||
单位地址 | 邮 编 | ||||||||||
档案所在地地址 | 档案所在地联系电话 | ||||||||||
人事部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