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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转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上海生源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28日至1970年10月28日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个别特殊岗位的年龄、学历、户籍等要求适当放宽。
7、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8日10:00至11月4日18:00。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60元。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10年11月23日10:00至11月25日18:00,网址为:www.spta.gov.cn的准考证发放栏目。
5、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
6、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考后面试前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公共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0年11月27日(周六)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0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公布。
5、面试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以及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资格、面试问题解答):《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
考务咨询(报名、笔试问题解答):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网上支付问题解答):95516-5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