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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是上海市民防办公室直属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对全市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定额和造价管理、档案管理、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受理、施工图审查等职能。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5日至1980年9月15日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个别特殊岗位的户籍要求适当放宽。
7、具体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于2010年9月12日起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5日10:00 至 9月22日18:00。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60元。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10年10月12日10:00 至 10月14日18:00,网址为:www.spta.gov.cn的准考证下载栏目。
5、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考后面试前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0年10月16日(周六)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合格分数线按职位分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
5、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2010年11月15日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公布。
6、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资格、面试问题解答):24028892
考务咨询(报名、笔试问题解答):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网上支付问题解答):95516-5
监督电话:24028529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
二○一○年九月八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