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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以教学为中心、人才培养为根本、
学科建设为龙头、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逐步建成以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管理学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的多科性特色大学。
现因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以及《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研究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科研岗位的招聘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
2.应聘人员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系列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华政办[2008]182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研究员岗位:具有正高职称,近3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个以上,并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在国家级权威刊物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者优先。
副研究员岗位:具有副高职称,近3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个以上,并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在国家级权威刊物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者优先。
助理研究员岗位: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岗位、职数。
1、专职科学研究人员8人。
学科方向:法律史3人、产业经济学1人、民商法1人、国际法1人、诉讼法学1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人。
在CSSCI核心期刊发表三篇以上论文或主持过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者优先。
2、高等教育与教育法制研究所专职研究人员1人。
专业要求:教育学、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学或法学。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华东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上招聘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或下载《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
2.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面试。
(2)用人部门考核。通过人事处面试者,由人事处向用人部门推荐,由用人部门进行专业方向及科研水平的遴选,并组织面试,并由科研处、科学研究院分别评价科研情况。用人部门向人事处提交拟聘报告。
(3)政审。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拟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聘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和学校公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有关进校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储老师
联系电话:67790279、67790045
华东政法大学
2011年3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