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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隶属上海市卫生局。其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上海市立医学化验所,是全国成立最早、影响最大的医学检验专业单位。市临检中心是上海市卫生局授权开展临床实验室质量监督、管理和服务的专业机构。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要求,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检测人员,从事临床实验室检测工作。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
4.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二、 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1.岗位名称:财务人员 招聘职数:2名
岗位要求:
① 硕士以上学历;
② 具有在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岗位名称:人事专员 招聘职数:1名
岗位要求:
① 硕士以上学历
② 中文或管理专业毕业
③ 熟悉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④ 熟悉人事档案管理;
3.岗位名称:办公室文员 招聘职数:1名
岗位要求:
① 硕士以上学历;
② 中文或管理专业毕业;
③ 有一定英语阅读能力;
④ 有一定的档案及图书资料管理知识;
⑤ 熟悉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程序;
4. 岗位名称:计算机工程师 招聘职数:2名
① 硕士以上学历;
② 计算机专业毕业;
③ 熟悉网页制作、更新及维护;
④ 熟悉网络知识,能完成单位日常网络维护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相关信息及下载准考证时间详见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2、笔试:
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确定。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www.spta.gov.cn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通过审查的对象,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将进入面试。
4、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5、拟聘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安排体检。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6、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确定公示:
根据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卫生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316300×1308 联系人:王老师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2011年3月29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