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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以“城市、人、环境、发展” 为展示主题,是展示上海城市规划与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窗口单位,为了进一步提升展馆对外的接待能力,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接待培训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讲解培训,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讲解培训:负责贵宾礼仪、游客讲解、会务服务、投诉接待等培训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英语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服务意识、沟通能力、抗压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本市户籍;
(5)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人民大道100号,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办公室(人事)收,或Email至supec_100@yeah.net。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4月26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电话准考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根据报名职位的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由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蕾
联系电话:63184477转352
监督电话:63193188转13104
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