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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长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长宁区人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储备人才165名,其中留学回归人员20名。报名与笔试工作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上海生源);
(二)报考条件
储备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3周岁以下;居委会储备人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社区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留学回归人员在海外留学应获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刊登的招考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5日至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址(需上传电子照片)。请考生事先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3、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下载打印报名表
4、2008年6月19日至22日在网站下载准考证。
5、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6、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如提供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写作知识》。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6月22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及面试分数线将于2008年7月15日公布。
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需进行资格审查。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书。
4、面试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录用方式
1、长宁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派遣到区有关部门工作。
2、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本区有关规定执行。
3、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用人单位根据人员的综合表现、结合本单位的岗位需求情况,提出使用意见。
五、招考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22051136、22051134。
考务及技术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52504520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