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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引进和培养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各类人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海生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适当放宽(详见招聘简章)。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相应从业资格证书,个别岗位学历适当放宽(详见招聘简章)。
5、身心健康,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能够适应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需要。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3日—2009年4月13日。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实施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址:http://www.spta.gov.cn/(需上传电子照片)。请考生事先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3、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下载打印报名表,于面试时使用。
4、4月21日—4月23日在http://www.spta.gov.cn/网站下载准考证。
5、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6、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如提供不实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后果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定于2009年4月25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
5、笔试成绩及面试分数线5月20日在http://www.spta.gov.cn/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发通知书。
四、聘用方式与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具体招聘简章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黄浦区政府网站、上海人才网(www.shrc.com.cn)
六、招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33134800*31329、31322
考务及技术咨询:64049005 64031155转1099
网上支付咨询:52504520
附:招聘简章
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