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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黄浦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快引进和培养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各类人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人员140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海生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其中报考居民区党群工作类的必须为中共党员);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相应从业资格证书。
5、身心健康,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能够适应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需要。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12日—2009年3月19日。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实施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址:http://www.spta.gov.cn/(需上传电子照片)。请考生事先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3、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下载打印报名表。
4、3月25日—3月28日在http://www.spta.gov.cn/网站下载准考证。
5、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6、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如提供不实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后果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写作知识》。
3、笔试定于2009年3月29日(星期日)下午1:00-5:00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参加笔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综合管理类、居民区党群工作类分别划定。
5、笔试成绩及面试分数线4月16日在http://www.spta.gov.cn/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发通知书。
四、聘用方式与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管理,并派遣到区有关部门(或街道居民区)工作。录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具体招录简章见上海人才网(www.shrc.com.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黄浦区政府网站
六、招考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33134800*31329、31322 63265398(直线)
考务及技术咨询: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52504520
中共黄浦区委组织部
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九年三月十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