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本市新出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加快优化普陀卫生系统队伍,现急需充实一批年富力强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为普陀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现就本区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的相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普陀区卫生系统共有16个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11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临床医生45人,护理人员25人,医技人员33人,公共卫生人员1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见《普陀区卫生系统卫技人员招聘简章》(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应聘者需本市户籍并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及职称;
(三)应聘者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护理专业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身心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五)对外省市高层次卫生人才,按照《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沪人[1999>51号)文规定的上海市人才引进申报条件及方法办理。
(六)对本市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普陀区人才引进的相关办法另行商议。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截止时间:拟2010年1月22日;材料受理:有意者将电子简历发至:
weisj@shpt.gov.cn,并请应聘者在2010年1月22日之前将个人简历、照片(1张2寸)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各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局人事科(应聘资料恕不退还、谢绝来访)。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邮编:200333(请应聘者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单位和岗位”字样)。
(二)由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10年1月22日-29日)
(三)审查合格者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进行书面理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2010年3月10日左右)
(四)考试合格者,将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2010年4月)
(五)招聘结果在普陀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ptq.sh.gov.cn)公示一周。(2010年4月)
(六)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10年5月)。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03】4号)规定执行,其工资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52564588-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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