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司法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山区司法局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金山籍常住人口(详见招考简章);
2、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熟悉计算机使用,法律专业、文秘专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若岗位在《 2009年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招考简章》中另有规定的,以《招考简章》为准。
二、招聘流程
(一)岗位公布
《2009年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招考简章》于2009年9月18日起在 “金山人才网”、“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二楼C区209。
2、报名时间:2009年9月19日- 9月25日(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请按照要求选择申报一个应聘岗位。
2、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完整的《2009年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个人求职报名表》,个人一寸照片二张,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个人求职报名表》可在“金山人才网、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网上下载。
3、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材料审核、筛选、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应聘者凭电话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4、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如提供信息和资料不真实,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试卷为综合卷,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拟定于 2009年10月中旬(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址为准)。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好准考证、身份证及黑(蓝)墨水笔等。
2、面试时间拟定于 2009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后,按岗位数不超过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考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编号于11月上旬至网上查询。
(六)聘用方式
经考试、体检、政审及学历认证等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派遣)手续。
三、招考咨询
咨询电话:57922282 联系人:朱锋
附件一:2009年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个人求职报名表
附件二:2009年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招考简章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