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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长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宁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8名。报名与笔试工作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和上海生源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5日至1992年4月15日)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个别岗位年龄和学历适当放宽。
7、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考简章(单位代码15)。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4月22日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为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0年5月12日至14日,网址为:www.spta.gov.cn。
4、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并选择是否愿意接受调剂。
5、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
2、考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0年5月16日(周日)下午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面试人员名单确定: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同时须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本次招聘岗位总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5、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2010年6月15日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
6、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22051136、 22051134。
考务咨询: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95516-5
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九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