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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共同推进杨浦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3名。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2010年上海生源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特殊要求的,以招聘简章中的岗位说明为准);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9日9:00至4月4日17:00,网址为杨浦人网 。网上报名需进行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网上缴纳130元考务费后方为报名完成。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内在杨浦人才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后期资格审查时,发现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笔试科目共两门:“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申论”。笔试成绩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无故缺席者,视作放弃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评方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交《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5、考试总分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累加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以岗位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示。
五、录用
1、新录用人员一般实行两年人才派遣,派遣期间每满一年进行考核,两次考核中有一次为“优秀”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参照录用单位同类人员水平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35100491、25032623,联系人:陆先生、刘女士(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技术咨询:33193320、33193301,联系人:朱先生、李先生(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相关附件:
招聘简章.xls
网上报名技术问答.doc
考试考务问答.doc
招聘政策问答.doc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