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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三无对象”及社区中的男性慢性精神病患者、老年痴呆和其他各类痴呆人员提供收、治、教、工、娱、疗、康复等服务。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岗位 社工,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对服务对象开展小组及个案工作和社会工作等课题研究,具体包括:个案及小组的方案设计、社工培训课程开发和培训质量评估,社会工作相关课题研究等。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社会人员须具有(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并有相关社工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须全日制本科社会工作专业毕业。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以职业能力考试院通知时间为准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www.spta.gov.cn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笔试: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职位分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www.shmzj.gov.cn网站公布,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准考证下载时间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5、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6、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排名第一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7、考察
由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8、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亦菲
联系电话:64206447
监督电话:64412090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