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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静安区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调整优化,规范社区(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和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人口计生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静安区人口计生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20名派遣制人口计生社会工作人员,承担全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政策咨询、行政事务办理、实有人口计生信息采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5、具有上海市户籍;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人口计生工作,熟悉人口计生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以及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全国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以上职业资质者优先。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共20名,其中:派驻江宁路社区(街道)4名,石门二路社区(街道)4名,南京西路社区(街道)4名,静安寺社区(街道)4名,曹家渡社区(街道)4名。
三、职位说明
(一)人口计生规划统计信息管理员职(职位编号:01)
工作项目:负责编制辖区年度免费避孕药具需求计划、人口和计划生育各类统计、市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和药具免费发放管理系统本辖区相关信息维护、协助开展人口问题调研等工作。
(二)人口计生行政事务受理员职(职位编号:02)
工作项目:负责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行政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参与本辖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相关工作。
(三)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宣传与服务员职(职位编号:03)
工作项目:负责制订、组织、实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负责开展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活动;为居住、工作本辖区的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协助行政事务受理员完成人口计生行政事务等工作。
(四)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咨询员职(职位编号:04)(此职位必须具有全国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师以上职业资质或有护师以上医学资质)。
工作项目:负责来信来电来访接待;本辖区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负责本辖区人口计生宣传资料和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参与本辖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相关活动;负责咨询服务活动的评估、总结,完成相关报表等工作。
四、聘用待遇
月薪1800元,缴纳“四金”,经工作实绩考核后发放一定的奖金。
五、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2010年6月30日。
(二)凭通知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二张,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方式
经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它
本公告由上海市静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870978,62187491*111
联系人:何女士
附:公开招聘人口计生社会工作人员报名表
上海市静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一O年六月十三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