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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校内外招聘教师和辅导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教师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3.应聘人员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获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人员优先。
(二)辅导员
1.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2.法学或教育学专业;
3.年龄为35岁以下。
三、招聘岗位、职数
文化产业教师、社会学教师各1人;辅导员3人。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附件二《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huazhenghr@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及方向,并附详细个人简历。报名截至2012年10月25日。
2.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面试。
(2)用人部门考核。通过人事处面试者,由人事处向用人部门推荐,由用人部门进行专业方向及科研水平的遴选,并组织面试和试讲,并由教务处、科研处分别评价试讲情况和科研情况。用人部门向人事处提交拟录用报告。
(3)政审。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拟录用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进校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huazhenghr@163.com
华东政法大学
2012年10月15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