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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事业单位招考分为笔试和专业测试,以往,专业测试一般由各单位自行发布方案。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现在我省将固定统一格式和程序。
资格复审 须公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据悉,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XX(1:3~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应公布招聘岗位及数量、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资格复审必须明确时间和地点。
考官组成 外聘考官数量须占一半以上
专业测试方式中,应在对岗位用人需求及生源情况(应、历届,专业等)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专业测试设计,科学、合理地选择合适的专业测试方式(如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或说课、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才艺展示等)。专业测试(专业笔试除外)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X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成绩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参加某一种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XX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如专业测试采取两种以上考试方式,则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权重可确定为35%、65%。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XXX(主管部门)和XXX(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考察体检 政治思想等为主要考察内容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XXX(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签约聘用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XXX(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XXX(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