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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5日以后出生),个别特殊岗位年龄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及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体专业、岗位、报考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9月25日—10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双休日、国庆假日除外),地址:金山区石化龙山路555号,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东802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提交《2012年度金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打印)、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二张同版一寸照片。所有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3、根据应聘材料审核、筛选、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凭电话通知,带好身份证到报到地点领取《准考证》。
4、报名实行个人承诺负责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专业要求,由此而产生的影响,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1、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科目: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涵盖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相关事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的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57922658(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监督电话:57922679(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联系人:罗时璇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