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的、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分别在杨浦区和浦东新区设有3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亩。目前,共有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留学生等11000多人。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2个直属教学系部。现有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34个本科专业,热能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等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共有包括国家杰青、“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东方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在内的专任教师72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达43%,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30%,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比例83%。
为促进学校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杰出人才。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教师岗位,职数74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主要职责为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招聘专业如下: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力电子、高电压技术、电机与电器、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热能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数学、物理、科技哲学等。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教师岗位:具有博士学位,45岁以下,教授50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可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网,应聘院(部门)教师岗位的请将简历发至各院(部门)邮箱。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上海电力学院各院(部门)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由用人部门组织,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考核
教师岗位由院系(部门)组织考试或考核。
5、学校审核
院(部门)审核通过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将审核无误的人员报学校引进人才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6、身体检查
拟录用人员根据各自岗位的相关要求,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7、考察
由各用人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8、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琪
联系电话:65431759
监督电话:23116673
上海电力学院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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